試譯制度的剝削 - 翻譯
By Ivy
at 2009-04-30T18:06
at 2009-04-30T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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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libby (小豆媽咪)》之銘言:
: 簡單說我發文只是將這半年來在台灣接案的經驗與心得寫下來
: 也讓有相同經驗的人可以一起去思考
: 某些既定的制度或者模式,是否應該視為常態並全盤接受
我也只是將我在這十多年來在台灣接案的經驗與觀察寫下來。讓你還
有其他板友知道,我不是沒被翻譯社剝削過,只不過我現在已經脫離那種
狀態了。我就是因為不接受,所以才會想辦法脫離。其他人有沒有辦法複
製我的方法我不知道,但至少我指出一些方向。
: 每個人都一定有機會可以遇上好的合作對象
: 但是在尚未培養出好的合作關係之前
: 現實層面要面對的就是這樣的市場
: 不見得每個人都有版主的能力與您多次提到的好運氣
: 所以當缺乏這些優勢
: 又偏偏需要跟劣質環境打交道時
: 多了解現況並且尋覓另一種自保的模式是必須的
: 不是嗎?
問題是,你在文中除了講述你的觀察外,並沒有提出真的能夠制衡翻
譯社的「自保模式」。在台灣目前的翻譯市場中,譯者嚴重欠缺與翻譯社
談判的籌碼。尤其是英中、日中這兩種語言組合的譯者,由於修習相關語
言者為數眾多,自認為有能力翻譯的半調子翻譯也不少,導致競爭極為激
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不但翻譯社靠削價來爭取客戶,譯者彼此之間也以
削價的方式取得和翻譯社的合作機會。老實說,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算你
對翻譯社提出什麼要求,在談判力量有顯著落差的情況下,如果翻譯社不
願意配合你也無能為力。
此外,相信我在回文中已經多次點出自保之道了,要在這種惡劣的環
境中活下去,靠的就是不斷努力尋覓適當的合作對象。並在與良好的合作
對象建立起穩固的合作關係之後,淘汰不適當的合作對象。
我一直在文中說我可能是運氣好,但說明白一點那些都只是不想讓大
家以為我在愛現的客套話。如果不是我在這十幾年中不斷尋找新的合作對
象、淘汰不好的爛客戶,又怎麼可能有機會與現在的好客戶合作?我並不
是一開始就和現在的合作對象合作的。
在剛開始接觸翻譯工作的時候,我也是整天在人力銀行上找需要兼職
翻譯的公司行號(包括翻譯社)、寄履歷的次數不下百次,其中有很多試
譯通過之後就毫無下文,有的則是連試譯文都沒給的。通過試譯有給我案
子的公司行號、翻譯社中有一半以上我接了一次案子之後就被我列入拒絕
往來戶。而在台灣翻譯市場打滾了幾年之後,我清楚地意識到絕大多數的
台灣翻譯社並沒有合作的價值,所以我把焦點轉向在台灣設有分公司、子
公司的跨國型翻譯公司,並與其中幾家建立了穩固的合作關係。
其實,就算到了現在,我也沒有停止尋找新合作對象的腳步,只不過
方向上完全排除國內翻譯社,改以在台無據點的外國翻譯公司為主。
此外,有些時候必須要先累積資歷才有可能與某些合作對象合作,例
如有些翻譯公司就明白表示翻譯年資未達多少年不予考慮。所以,我目前
所擁有的好客戶,也都是靠我持續不斷努力、累積經驗所爭取來的。並不
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 我只是提供一點自身的想法
: 所說的也只針對的是整個翻譯市場的描述
: 至於版主覺得被暗喻或不愉快的感受
: 我也同樣在您的回文上感受到了
: 所以就此打住,祝大家接案順利。
我不知道我寫了什麼冒犯到你了,會讓你感受到不愉快。
至少我不像你會在文中寫出「印象中......或許因此有些經驗與看法
上的不同吧」這種僅憑印象(而且是錯誤印象)發表的推測之詞。我一直
提出事實及過去的經歷來證明自己發言的正當性,難道這樣會讓你感到不
愉快?我不能向別人解釋我不是你口中所說的那樣不經世事?這未免也太
奇怪了吧。
還是說我列出我曾經服務的客戶涵蓋範圍很廣,來讓你知道「我也見
識過形形色色的業者,未必不熟悉市場的真實面」讓你不舒服?那不是更
奇怪嗎?如果不是你寫出這樣的內容,我又何必把履歷表拿出來?
我從事翻譯工作的時間確實沒你長,也沒出過國,但我在台灣這個市
場十幾年了,對於台灣翻譯市場的描述,雖然不敢說百分之百準確,但應
該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如果你認為我對台灣翻譯市場現況的成因認知有瑕
疵,你不妨提出有合理立論根據的辯駁。
這不是你我資歷之爭,而是彼此論點之戰。重點在於誰的說法比較符
合實際狀況及因果關係,而不是在比哪個人資歷比較顯赫。
又或者你因為我在文中問你是代表哪個團體發言而感到不愉快?那我
必須老實說,如果你並沒有代表任何一個團體,那麼你就應該以「我」而
不是「我們」來表達你的意見。尤其是當你在文中提到「我們正在努力朝
說服政府的方向努力」,就令我想到你是不是代表哪個譯者權益團體,否
則怎麼會有機會去說服政府?事實上,如果你確實是代表某個譯者利益團
體發言,那最好,我可能還會想辦法幫忙,因為我也希望能改變現在這種
局面。但如果你並未代表任何團體,那你的任何言論,充其量只能算是個
人的言論而已,並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的看法。而且如果你的論述與實情
不符,就算你文章被推爆,論述還是與實情不符呀!
在這個論述空間,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每個發言人基本上都是為自
己個人發聲。基於對其他未發言板友想法與意見的尊重,發表言論時自然
應以「個人」為單位。這也是我在板上發文很少用「我們」這詞的原因。
另外一個可能讓你覺得不愉快的原因,或許是因為我提出我的論點來
質疑你的看法吧。不過我想你應該不至於會因此感到不愉快。畢竟,這是
個公開討論的場域,當你在板上提出看法時,每個人都有權利對你的論點
表示意見,相信本板每位板友都有這個體認才是。 :P
又或許,讓你覺得不愉快的另有其因... 那歡迎回文指正,如有道理
我必定公開道歉。
--
: 簡單說我發文只是將這半年來在台灣接案的經驗與心得寫下來
: 也讓有相同經驗的人可以一起去思考
: 某些既定的制度或者模式,是否應該視為常態並全盤接受
我也只是將我在這十多年來在台灣接案的經驗與觀察寫下來。讓你還
有其他板友知道,我不是沒被翻譯社剝削過,只不過我現在已經脫離那種
狀態了。我就是因為不接受,所以才會想辦法脫離。其他人有沒有辦法複
製我的方法我不知道,但至少我指出一些方向。
: 每個人都一定有機會可以遇上好的合作對象
: 但是在尚未培養出好的合作關係之前
: 現實層面要面對的就是這樣的市場
: 不見得每個人都有版主的能力與您多次提到的好運氣
: 所以當缺乏這些優勢
: 又偏偏需要跟劣質環境打交道時
: 多了解現況並且尋覓另一種自保的模式是必須的
: 不是嗎?
問題是,你在文中除了講述你的觀察外,並沒有提出真的能夠制衡翻
譯社的「自保模式」。在台灣目前的翻譯市場中,譯者嚴重欠缺與翻譯社
談判的籌碼。尤其是英中、日中這兩種語言組合的譯者,由於修習相關語
言者為數眾多,自認為有能力翻譯的半調子翻譯也不少,導致競爭極為激
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不但翻譯社靠削價來爭取客戶,譯者彼此之間也以
削價的方式取得和翻譯社的合作機會。老實說,在這種情況之下,就算你
對翻譯社提出什麼要求,在談判力量有顯著落差的情況下,如果翻譯社不
願意配合你也無能為力。
此外,相信我在回文中已經多次點出自保之道了,要在這種惡劣的環
境中活下去,靠的就是不斷努力尋覓適當的合作對象。並在與良好的合作
對象建立起穩固的合作關係之後,淘汰不適當的合作對象。
我一直在文中說我可能是運氣好,但說明白一點那些都只是不想讓大
家以為我在愛現的客套話。如果不是我在這十幾年中不斷尋找新的合作對
象、淘汰不好的爛客戶,又怎麼可能有機會與現在的好客戶合作?我並不
是一開始就和現在的合作對象合作的。
在剛開始接觸翻譯工作的時候,我也是整天在人力銀行上找需要兼職
翻譯的公司行號(包括翻譯社)、寄履歷的次數不下百次,其中有很多試
譯通過之後就毫無下文,有的則是連試譯文都沒給的。通過試譯有給我案
子的公司行號、翻譯社中有一半以上我接了一次案子之後就被我列入拒絕
往來戶。而在台灣翻譯市場打滾了幾年之後,我清楚地意識到絕大多數的
台灣翻譯社並沒有合作的價值,所以我把焦點轉向在台灣設有分公司、子
公司的跨國型翻譯公司,並與其中幾家建立了穩固的合作關係。
其實,就算到了現在,我也沒有停止尋找新合作對象的腳步,只不過
方向上完全排除國內翻譯社,改以在台無據點的外國翻譯公司為主。
此外,有些時候必須要先累積資歷才有可能與某些合作對象合作,例
如有些翻譯公司就明白表示翻譯年資未達多少年不予考慮。所以,我目前
所擁有的好客戶,也都是靠我持續不斷努力、累積經驗所爭取來的。並不
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 我只是提供一點自身的想法
: 所說的也只針對的是整個翻譯市場的描述
: 至於版主覺得被暗喻或不愉快的感受
: 我也同樣在您的回文上感受到了
: 所以就此打住,祝大家接案順利。
我不知道我寫了什麼冒犯到你了,會讓你感受到不愉快。
至少我不像你會在文中寫出「印象中......或許因此有些經驗與看法
上的不同吧」這種僅憑印象(而且是錯誤印象)發表的推測之詞。我一直
提出事實及過去的經歷來證明自己發言的正當性,難道這樣會讓你感到不
愉快?我不能向別人解釋我不是你口中所說的那樣不經世事?這未免也太
奇怪了吧。
還是說我列出我曾經服務的客戶涵蓋範圍很廣,來讓你知道「我也見
識過形形色色的業者,未必不熟悉市場的真實面」讓你不舒服?那不是更
奇怪嗎?如果不是你寫出這樣的內容,我又何必把履歷表拿出來?
我從事翻譯工作的時間確實沒你長,也沒出過國,但我在台灣這個市
場十幾年了,對於台灣翻譯市場的描述,雖然不敢說百分之百準確,但應
該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如果你認為我對台灣翻譯市場現況的成因認知有瑕
疵,你不妨提出有合理立論根據的辯駁。
這不是你我資歷之爭,而是彼此論點之戰。重點在於誰的說法比較符
合實際狀況及因果關係,而不是在比哪個人資歷比較顯赫。
又或者你因為我在文中問你是代表哪個團體發言而感到不愉快?那我
必須老實說,如果你並沒有代表任何一個團體,那麼你就應該以「我」而
不是「我們」來表達你的意見。尤其是當你在文中提到「我們正在努力朝
說服政府的方向努力」,就令我想到你是不是代表哪個譯者權益團體,否
則怎麼會有機會去說服政府?事實上,如果你確實是代表某個譯者利益團
體發言,那最好,我可能還會想辦法幫忙,因為我也希望能改變現在這種
局面。但如果你並未代表任何團體,那你的任何言論,充其量只能算是個
人的言論而已,並不能代表其他任何人的看法。而且如果你的論述與實情
不符,就算你文章被推爆,論述還是與實情不符呀!
在這個論述空間,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每個發言人基本上都是為自
己個人發聲。基於對其他未發言板友想法與意見的尊重,發表言論時自然
應以「個人」為單位。這也是我在板上發文很少用「我們」這詞的原因。
另外一個可能讓你覺得不愉快的原因,或許是因為我提出我的論點來
質疑你的看法吧。不過我想你應該不至於會因此感到不愉快。畢竟,這是
個公開討論的場域,當你在板上提出看法時,每個人都有權利對你的論點
表示意見,相信本板每位板友都有這個體認才是。 :P
又或許,讓你覺得不愉快的另有其因... 那歡迎回文指正,如有道理
我必定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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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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