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蘋果日報報導統一數位翻譯社新聞 - 翻譯
By Jack
at 2009-01-19T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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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http://0rz.tw/b45ln
備用網址:http://0rz.tw/475pd
惡劣 資遣員工竟逼還獎金
知名翻譯公司遭批「趁火打劫 倒賺一筆」
2009年01月16日蘋果日報
林小姐(左)昨在出面指控僱主資遣還逼還業績獎金。 黃世宏攝 圖片: 1 / 1
林小姐(左)昨在出面指控僱主資遣還逼還業績獎金。 黃世宏攝 圖片: 1 / 1
【王玉樹╱台北報導】國內大型翻譯公司統一數位翻譯昨遭踢爆資遣員工還要求還業績
獎金的惡劣行徑。昨出面控訴的員工指出,原可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共2萬5000元,但
僱主竟要求返還之前領得的6萬9000元業績獎金,僱主更因她拒簽協議書而假扣押她的
薪資帳戶,害她沒錢過活。勞團痛批僱主趁火打劫,等同不付資遣費、還倒賺一筆錢。
攜手共度金融風暴
統一數位翻譯公司從事網頁和電子商務系統翻譯,員工數約200人,董事長是曾前往獄中
探視前總統陳水扁的北門扶輪社前社長方振淵。該公司去年10月和12月陸續資遣30、40名
員工,其中擔任編輯助理僅一年的林小姐遭資遣,但因不還公司業績獎金而遭假扣押薪資
帳戶。
員工帳戶慘遭凍結
林小姐昨在青年九五聯盟陪同下出面控訴表示,公司要求簽署一份協議書,表示將依《勞
基法》規定會給資遣費與預告工資共2萬5000元,但卻要求她給付離職日起計之前半年內
曾請領的業績獎金和加班補助6萬9000元,讓她反倒欠公司4萬4000元。
林小姐說:「我不是很懂法律,就被公司惡搞。」當初公司要求員工簽一份「績效獎金
申請規定」,列有「若員工無任何理由離職,180天內需返還半年內所有獎金」條文;但
現在是公司要資遣她,竟要求還獎金,她不願簽署協議書,公司不但不給付資遣費,還向
法院遞交支付命令,假扣押她的薪資帳戶。
林小姐哽咽地說:「我身上僅剩25元可用,現在只能向家人借貸。」另一名出面控訴的李
小姐也因拒絕簽署退還獎金協議書而被要求賠償違約金10萬元,並假扣押她的薪資帳戶。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發言人陳柏謙昨痛批:「第一次聽到這種惡質手法,公司先以業績獎金
讓員工賣命,不景氣時要資遣員工,還想討回業績獎金,根本就是趁火打劫,不想給資遣
費,還倒賺員工的錢。」聯盟要求僱主在一周內還給資遣員工應得薪資,否則下周將發動
會員到該公司抗議。
勞工局:違法將罰
北市勞工局科長吳海燕表示,該公司契約內容看起來不合理且不平等,一般狀況下,獎金
應等同當月工資給付,倒扣獎金可能已違反法令,已對該公司展開勞動檢查,確定違法後
將開罰。
勞委會官員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僱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之用,這
家公司可能已違反規定。
統一數位翻譯公司代表蔡秉軒昨受訪僅說:「現在很忙,一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不回
應。」
勞工遭資遣注意事項
.注意公司裁員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如違法可向勞工局檢舉
.注意公司有無依法給付資遣費與提前預告或給付預告工資,違者可向勞工局檢舉
.公司要求簽署文件,如不合理或疑似違反法令,千萬不要簽
.如向僱主提告,可向勞委會申請勞工訴訟費補助
.申訴管道:勞委會0800211459或工作所在地縣市勞工單位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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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 資遣員工竟逼還獎金
知名翻譯公司遭批「趁火打劫 倒賺一筆」
2009年01月16日蘋果日報
林小姐(左)昨在出面指控僱主資遣還逼還業績獎金。 黃世宏攝 圖片: 1 / 1
林小姐(左)昨在出面指控僱主資遣還逼還業績獎金。 黃世宏攝 圖片: 1 / 1
【王玉樹╱台北報導】國內大型翻譯公司統一數位翻譯昨遭踢爆資遣員工還要求還業績
獎金的惡劣行徑。昨出面控訴的員工指出,原可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共2萬5000元,但
僱主竟要求返還之前領得的6萬9000元業績獎金,僱主更因她拒簽協議書而假扣押她的
薪資帳戶,害她沒錢過活。勞團痛批僱主趁火打劫,等同不付資遣費、還倒賺一筆錢。
攜手共度金融風暴
統一數位翻譯公司從事網頁和電子商務系統翻譯,員工數約200人,董事長是曾前往獄中
探視前總統陳水扁的北門扶輪社前社長方振淵。該公司去年10月和12月陸續資遣30、40名
員工,其中擔任編輯助理僅一年的林小姐遭資遣,但因不還公司業績獎金而遭假扣押薪資
帳戶。
員工帳戶慘遭凍結
林小姐昨在青年九五聯盟陪同下出面控訴表示,公司要求簽署一份協議書,表示將依《勞
基法》規定會給資遣費與預告工資共2萬5000元,但卻要求她給付離職日起計之前半年內
曾請領的業績獎金和加班補助6萬9000元,讓她反倒欠公司4萬4000元。
林小姐說:「我不是很懂法律,就被公司惡搞。」當初公司要求員工簽一份「績效獎金
申請規定」,列有「若員工無任何理由離職,180天內需返還半年內所有獎金」條文;但
現在是公司要資遣她,竟要求還獎金,她不願簽署協議書,公司不但不給付資遣費,還向
法院遞交支付命令,假扣押她的薪資帳戶。
林小姐哽咽地說:「我身上僅剩25元可用,現在只能向家人借貸。」另一名出面控訴的李
小姐也因拒絕簽署退還獎金協議書而被要求賠償違約金10萬元,並假扣押她的薪資帳戶。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發言人陳柏謙昨痛批:「第一次聽到這種惡質手法,公司先以業績獎金
讓員工賣命,不景氣時要資遣員工,還想討回業績獎金,根本就是趁火打劫,不想給資遣
費,還倒賺員工的錢。」聯盟要求僱主在一周內還給資遣員工應得薪資,否則下周將發動
會員到該公司抗議。
勞工局:違法將罰
北市勞工局科長吳海燕表示,該公司契約內容看起來不合理且不平等,一般狀況下,獎金
應等同當月工資給付,倒扣獎金可能已違反法令,已對該公司展開勞動檢查,確定違法後
將開罰。
勞委會官員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僱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之用,這
家公司可能已違反規定。
統一數位翻譯公司代表蔡秉軒昨受訪僅說:「現在很忙,一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不回
應。」
勞工遭資遣注意事項
.注意公司裁員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如違法可向勞工局檢舉
.注意公司有無依法給付資遣費與提前預告或給付預告工資,違者可向勞工局檢舉
.公司要求簽署文件,如不合理或疑似違反法令,千萬不要簽
.如向僱主提告,可向勞委會申請勞工訴訟費補助
.申訴管道:勞委會0800211459或工作所在地縣市勞工單位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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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09-01-19T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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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09-01-20T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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