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謝各位版友對商務法律文件英翻中講座的熱烈迴響 - 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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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攻擊譯者水準的問題,也沒人攻擊法律專業,
而是這兩者需要合而為一的時候,警覺性要夠高,字句都要斟酌。
人和事當然是兩回事,大家也都肯定這件事是有意義的。

"連大學教授都這樣譯了",為何不要照約定俗成的譯法?
因為法律系的大學教授不是教翻譯的啊. . .

※ 引述《willy (陰天.晴天)》之銘言:
: 2.JD亂譯
: 既然是約定俗成的譯法,連大學的教授介紹都這樣譯了
: 那不能接受的話,應該是攻擊這種譯法
: 而不是攻擊發文的人沒水準
: 更不是以此判斷他沒有譯者水準
: 人和事,是兩回事,不爽事情的時候不能一股腦將怨氣丟在人身上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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