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段很難的翻譯 - 翻譯
By Daniel
at 2007-02-15T23:40
at 2007-02-15T23:4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undine (on pense)》之銘言:
: Newspapers and television
報紙與電視
: In the case of newspapers and television programs there has been an
: effectively predominant integration of cultural production with the general
: conditions of privileged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and the
: consequent (wage-labor) employment of the actual producers.
在報紙與電視節目的例子中,產製方法(及其所衍生對實際生產者的聘僱)須得到特
許才能擁有的普遍現象與文化的產製間,存在一種具支配力的整合現象。
: Thus, except in certain marginal cases, to practice is to enter these
: conditions of practice, and certain fundamental kinds of determination,
: whether (as often) directly economic, or (as again often) political, in the
: congruence between the forms of privileged ownership and the general forms of
: the socio-political order, or more generally cultural, in an administered
: compatibility between the actual production and the dominant interests of the
: social orders as seen from just these conditions, then undoubtedly operate.
因此,除少數極端案例外,使用報紙與電視產製文化意味著接受這些運作條件,而擁有
者對特許擁有之類型與社會政治秩序之一般類型間的適合程度所為之判斷(或更文化點
的說法,在這些運作條件下,擁有者對文化實際的產製與主流社會秩序利益間在人為操
作下產生的相容性所做之判斷),無論該項認定係針對經濟面(很常見)或政治面(也
很常見),其中某些基礎判斷無疑會造成影響。
ㄜ,說來很不好意思,大家看到我的譯文之後,應該很快就會發現我和前面兩位板友的
看法完全不同。我認為這兩段話應該不是說擁有媒體的人具有較大的發言權利。而是另
有所指。
這兩段文字就我的解讀,其傳達的意涵大概是指:
1. 報紙及電視這兩種新聞媒體的經營是必須取得特許的。而這是通常的狀態 (general
conditions) 。
註:事實上,包括我國在內大多數的國家,想設立電視台(目前仍是)及開設報社(我
國在解除報禁以前),都得先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我國是新聞局)。我國在民國
八十八年解除報禁前,對報紙業有所謂「三限」-即限證、限張及限印:停止新設
報社之申請(限證),報紙張數(限張),及印刷數量(限印)。
2. 因為這兩種文化產製工具多屬於特許事業,沒有取得特許就沒辦法運用,使得透過
報紙及電視產製文化的行為和其特許性質產生密不可分的整合現象。
3. 我認為第二段的第一個 practice 指的是運用報紙及電視來產製文化。
4. 我認為第二段的 enter the conditions of practice 意指接受前述的狀況,即
「報紙及電視這兩種新聞媒體的經營必須取得特許」這個通常的實務運作狀況。
5. 第二段後半部我的解讀,是認為人們所下的基本判斷(或所採取的基本立場)對於
利用報紙與電視來產製文化會造成影響。
6. 而這些判斷(或立場)是針對什麼呢?我認為是「特許擁有的類型」與「社會政治
秩序的類型」是否「合適(能搭配,不相違背)」所做的判斷。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我的解讀,社會秩序在政治或經濟上越開放自由,特許所有的
型式就應該會越開放越自由。因此,在獨裁國家,人們的價值觀不可能放任報紙或
電視媒體自由發展。而在較自由開放的國家,人們的價值觀就會賦予報紙或電視媒
體較大的伸展空間。如果人們認為報紙或電視媒體的存在型式和社會秩序本質不相
容,就可能會做出改變。認為相容的,則會繼續沿用。
7. 接下來和譯文無關,純粹是我個人對這兩段文字的衍生說明:
今天,當某件事情必須得到別人的允許才能做時,這個「別人」的價值觀或想法就
會影響到我們做這件事情的方法,甚至完全服膺這個「別人」的指揮。這種情況在
這個「別人」不但能決定我們能否做這件事,甚且有權力處罰我們的行為的時候更
為明顯。過去當各種媒體(包括電視、廣播、報紙、出版品、電影等)都受到政府
高度控管的時候,媒體就如同政府的傳聲筒,媒體人在這種氛圍之下通常也不敢造
次,要不然會惹禍上身。當然,這也使得產製出的文化呈現高度的一致性。
在以民主自由為原則,並以資本主義為資源分配運用模式的社會中,媒體的生死除
了取決於大眾傳播媒體的主管機關(如我國的NCC)之外,社會主流價值觀也是
重要決定因素。這也是各種傳播媒體總是如此媚俗的原因,因為若非如此,媒體根
本難以生存。
若以這篇譯文的內容來看,報紙及電視媒體的擁有者除了接受這類特許事業應遵循
的規則之外,同時會根據自己對外界主流價值觀的認知來決定經營媒體的方法。
我自己是覺得我和另外兩位板友的解釋都說得通,呵呵。
以上,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
: Newspapers and television
報紙與電視
: In the case of newspapers and television programs there has been an
: effectively predominant integration of cultural production with the general
: conditions of privileged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and the
: consequent (wage-labor) employment of the actual producers.
在報紙與電視節目的例子中,產製方法(及其所衍生對實際生產者的聘僱)須得到特
許才能擁有的普遍現象與文化的產製間,存在一種具支配力的整合現象。
: Thus, except in certain marginal cases, to practice is to enter these
: conditions of practice, and certain fundamental kinds of determination,
: whether (as often) directly economic, or (as again often) political, in the
: congruence between the forms of privileged ownership and the general forms of
: the socio-political order, or more generally cultural, in an administered
: compatibility between the actual production and the dominant interests of the
: social orders as seen from just these conditions, then undoubtedly operate.
因此,除少數極端案例外,使用報紙與電視產製文化意味著接受這些運作條件,而擁有
者對特許擁有之類型與社會政治秩序之一般類型間的適合程度所為之判斷(或更文化點
的說法,在這些運作條件下,擁有者對文化實際的產製與主流社會秩序利益間在人為操
作下產生的相容性所做之判斷),無論該項認定係針對經濟面(很常見)或政治面(也
很常見),其中某些基礎判斷無疑會造成影響。
ㄜ,說來很不好意思,大家看到我的譯文之後,應該很快就會發現我和前面兩位板友的
看法完全不同。我認為這兩段話應該不是說擁有媒體的人具有較大的發言權利。而是另
有所指。
這兩段文字就我的解讀,其傳達的意涵大概是指:
1. 報紙及電視這兩種新聞媒體的經營是必須取得特許的。而這是通常的狀態 (general
conditions) 。
註:事實上,包括我國在內大多數的國家,想設立電視台(目前仍是)及開設報社(我
國在解除報禁以前),都得先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我國是新聞局)。我國在民國
八十八年解除報禁前,對報紙業有所謂「三限」-即限證、限張及限印:停止新設
報社之申請(限證),報紙張數(限張),及印刷數量(限印)。
2. 因為這兩種文化產製工具多屬於特許事業,沒有取得特許就沒辦法運用,使得透過
報紙及電視產製文化的行為和其特許性質產生密不可分的整合現象。
3. 我認為第二段的第一個 practice 指的是運用報紙及電視來產製文化。
4. 我認為第二段的 enter the conditions of practice 意指接受前述的狀況,即
「報紙及電視這兩種新聞媒體的經營必須取得特許」這個通常的實務運作狀況。
5. 第二段後半部我的解讀,是認為人們所下的基本判斷(或所採取的基本立場)對於
利用報紙與電視來產製文化會造成影響。
6. 而這些判斷(或立場)是針對什麼呢?我認為是「特許擁有的類型」與「社會政治
秩序的類型」是否「合適(能搭配,不相違背)」所做的判斷。
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我的解讀,社會秩序在政治或經濟上越開放自由,特許所有的
型式就應該會越開放越自由。因此,在獨裁國家,人們的價值觀不可能放任報紙或
電視媒體自由發展。而在較自由開放的國家,人們的價值觀就會賦予報紙或電視媒
體較大的伸展空間。如果人們認為報紙或電視媒體的存在型式和社會秩序本質不相
容,就可能會做出改變。認為相容的,則會繼續沿用。
7. 接下來和譯文無關,純粹是我個人對這兩段文字的衍生說明:
今天,當某件事情必須得到別人的允許才能做時,這個「別人」的價值觀或想法就
會影響到我們做這件事情的方法,甚至完全服膺這個「別人」的指揮。這種情況在
這個「別人」不但能決定我們能否做這件事,甚且有權力處罰我們的行為的時候更
為明顯。過去當各種媒體(包括電視、廣播、報紙、出版品、電影等)都受到政府
高度控管的時候,媒體就如同政府的傳聲筒,媒體人在這種氛圍之下通常也不敢造
次,要不然會惹禍上身。當然,這也使得產製出的文化呈現高度的一致性。
在以民主自由為原則,並以資本主義為資源分配運用模式的社會中,媒體的生死除
了取決於大眾傳播媒體的主管機關(如我國的NCC)之外,社會主流價值觀也是
重要決定因素。這也是各種傳播媒體總是如此媚俗的原因,因為若非如此,媒體根
本難以生存。
若以這篇譯文的內容來看,報紙及電視媒體的擁有者除了接受這類特許事業應遵循
的規則之外,同時會根據自己對外界主流價值觀的認知來決定經營媒體的方法。
我自己是覺得我和另外兩位板友的解釋都說得通,呵呵。
以上,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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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la
at 2007-02-17T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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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07-02-21T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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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07-02-25T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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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2-15T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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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07-02-15T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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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請進~~兩段很難的翻譯
By Brianna
at 2007-02-15T10:17
at 2007-02-15T10:17
朗讀版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07-02-15T01:30
at 2007-02-15T01:30
[徵師] 徵英文論文批改 (台北或台中)
By Connor
at 2007-02-13T22:04
at 2007-02-13T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