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逛網路看到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中關於中譯英服務的決標的資料。
稍微整理了一下決標價的資料,大家不妨看看政府花多少錢在建立國際溝通橋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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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類 型 │計價單位│最低價│最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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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契約等專業技術類,不需經英語系國家之外籍人│ │ │ │
│士編譯校稿 │ │ 0.880│ 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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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契約等專業技術類並經英語系國家之外籍人士編│每原文字│ 1.180│ 2.300│
│譯校稿 │(新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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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類、表單,不需經英語系國家之外籍人士編譯校稿│ │ 0.78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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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類、表單並經英語系國家之外籍人士編譯校稿 │ │ 1.080│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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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決標一覽表中有列出各立約商的契約價,板友如果有和這些立約商合作並翻譯到政府
文件的,可以估算一下自己賺的佔立約商契約價的比例。
資訊連結:
共同供應契約一覽表 http://0rz.tw/03367 (中翻英屬於人力資源(勞務))
中翻英決標一覽表 http://0rz.tw/825c0
什麼是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一詞,係源自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規定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
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所稱之共同供應契約,指一機關為二以上
機關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契約,使該機關及其他適用機關均得利
用該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對於廠商而言,與訂約機關簽訂共同供應契約後,即有義
務依約供應採購標的予該契約之所有適用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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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價格,我大概可以理解為什麼政府機關的英文網站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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